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伊始,我院2023级电子与信息工程专业潘泉松(学号:202303124046)同学一直拒不返校,无故不参加学校教学活动,旷课课时已远超出50节的退学条件,根据《安顺学院学生退学管理办法》(安学院发〔2019〕35号),“学期内累计旷课达50节的”应作退学处理。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现决定对潘泉松同学采取退学处理。
公示期5天(自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),如有异议,请到院学生科办公室反映, 电话:0851-33227306。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
2025年6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