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情况,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促进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。为了进一步加强本院的教学管理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确保教学工作有序、高效运行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教学检查的目的
开展教学检查是依据本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、教学管理目标和教学规范的要求,对本院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查,以确保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,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切实保证和有效监控教学各环节的质量,不断改进教学和管理的水平。
二、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
成立教学检查小组,由院长为组长,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,教研室主任、教务科科长、教学秘书等为主要成员,根据检查内容吸收部分教师参加。主要职能:一是配合学校的检查,做好本院的自查工作;二是拟定本院检查计划,独立开展检查工作并向学校教学检查组汇报检查情况。
各教研室主任做好本教研室教学工作的自查,并将自查情况向院教学检查小组汇报。
三、教学检查的形式和内容
教学检查分为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,两种方式相辅相成,以定期检查为主。
(一)随机抽查
1、听课制度
(1)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两级听课制度。具体工作任务为:院领导每学期不少于8节,教研室主任每学期不少于6节。
(2)同行教师听课制度。同行教师可由教研室安排听课对象进行听课。
(3)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。教学管理人员根据教学信息反馈情况,进行选择性听课。
(4)新老教师跟踪听课制度。即新教师跟随老教师全程听课,在教学艺术、教学技巧、语言、板书、教学内容安排、课堂组织等各个方面向老教师学习;同时老教师对新进教师进行跟踪听课和指导,以老带新。该项工作由学院统筹安排。
2、教学检查小组的专项检查:根据教学任务及有关教学工作情况安排。
(二)定期检查
1、开学前和学期初教学检查
该检查于寒、暑假收假集中日到新学期第二周末之前进行。主要内容:教师到岗情况,学生出勤情况,教材到位及发放情况,教学设备(包括视听设备)准备情况,教室及各项教学设施的完善情况,教师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选用情况,教案及教学计划(含课时进度计划),教研室工作计划等。
2、期中教学检查
于期中第十到十一教学周之内完成。主要内容:专业及课程建设情况,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规范性建设情况,理论教学及实践教学情况,各种教学文件材料的收交情况、教研室教学科研活动及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,教风和学风情况,课时进度计划执行情况,教学辅导及作业布置、批改情况并收集教研组内的评价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,期中考试情况等。
3、期末教学检查
于课程结束后的第十九到二十教学周之内完成。主要内容:检查和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意见,期末考试安排情况,考试(或考查)试题规范、题量和试题内容、试卷评阅及分析、试卷装订情况,教学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,各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完成情况,学生成绩的收交、登记情况,下学期的教学安排及教材预订情况等。
四、教学检查情况的处理
各类教学检查的结果应通过适当途径向任课教师反馈,并要求教师进行整改。对来自外学院或教学部的任课教师的反馈意见,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及时向相关学院或教学部领导反馈。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
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